双高企业融资需看环保脸色


  □ 本报记者 万 敏

  2月25日,环保总局对外正式发布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保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对从事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行业以及跨省经营的“双高”行业(13类重污染行业)的公司申请首发上市或再融资的,必须根据环保总局的规定进行环保核查。实际上,从2003年始,国家环保总局和证监会已陆续发布了有关政策。如《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等,“绿色证券”的重要措施——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制度已建立起来。

  环保力度加大

  近年来,节能环保已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话题,各行各业的发展都需要将环保因素做为重要考量,而政府也运用各种财政、税收手段推行环保措施,比如2007年1月开始,山西省开始对煤炭企业征收“一金两费”,即可持续发展基金、煤矿转产发展基金、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意在促进煤炭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007年下半年,环保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通知》发布以来,环保总局已完成了对37家公司的上市环保核查,对其中10家存在严重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发生过重大污染事件、主要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以及核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公司,做出了不予通过或暂缓通过上市核查的决定,阻止了环保不达标企业通过股市募集资金数百亿元以上。

  影响偏正面

  面对越来越严格的环保要求,有关企业的融资虽然在短期内可能因之受阻,但长期来看,此举将有利于行业的升级整合。环保总局也表示,2007年“区域限批”,大唐国际、华能国际、华电国际、国电电力等上市企业的股价表现都弱于市场,石化、造纸、医药等行业的二级市场表现也受到一定影响,给股民带来了投资风险。因此,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环保核查,并督促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披露环境信息,不仅可以促进上市公司改进环境表现,更有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

  广发证券电力行业研究员谢军表示,火电行业肯定会受到影响,但与其他受限制的行业相比,应该不会太大。电力行业上市公司大多是大型火电企业,发电机机组多是60万到100万的机组,与原来相比,其环保要求已经达到相对较高的水平,但一些小企业可能会有些问题。IPO方面,火电企业这两年上市的不多,另外,再融资的需求多是由兴建新项目带来的,而再融资的方式多是采取发企业债,新项目在向发改委申请的时候就要经过环境测评,应该说这方面已经有所保证,企业也会自觉的重视。

  光大证券分析师许雯认为,该《意见》的发布将增加水泥行业包括技术改造、节能降耗等在内的一系列成本支出,对遏制水泥行业的过度扩张起到积极作用。2007年新型干法水泥比重已达到55%以上,该《意见》将进一步推进水泥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加快行业的结构调整,同时实现行业节能降耗。她认为,随着环保相关政策的不断出台,水泥行业中具有环保优势的企业将大大受益,分享落后产能退出所带来的较大产能空间。同时,《意见》指出将运用成熟的市场手段,包括通过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两个方面来实现对污染企业的限制。对于资本密集型的水泥行业而言,这将大大增加污染企业的资金负担,相反,诸如冀东水泥、华新水泥等环保优势企业将大大受益。
  

关键词环保 上市 行业 水泥 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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